作者: 日期: 2018-10-12 点击: 2085
一、本年度工程结算需要出具审计报告的工程项目,务必于2018年11月10日前依程序报送审计处。对于逾期报送审计的工程项目,由于留给审计的时间较短,无法保证审计工作在年底前完成。
二、考虑到寒假期间不便于审计沟通与协调,避免审计资料在社会审计单位滞留时间太长,2018年1月5日至寒假开学前暂停接收工程结算送审。
特此通知
审计处
2018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