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,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法规、制度和学校有关规定,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,同时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审计处的指导和监督的行政职能部门,下设综合审计科、工程审计科两个科室。 审计处在职员工5人,其中正式人员4人,退休返聘人员1人。正高级职称1人,副高级职称1人,中级职称2人,初级职称1人。部门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在院行政的领导下,制订学院审计工作计划、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。同时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审计处的指导和监督。
二、对学院教育事业费、基本建设投资、科研经费等财务收支计划及预算的执行进行审计监督;对与各项资金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;
三、对学院及校内各单位(包括校办企业、独立核算单位、经济承包单位)的财务收支 及其经济效益和财经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;
四、对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;对国有资产的安全、完整和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;
五、接受组织部门的委托,组织实施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负责人(中层干部)进行经济责任审计;
六、对有关财务收支项目及经济活动组织专项审计调查;
七、组织对学院基建、修缮工程、装饰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;
八、组织实施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;
九、负责学院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。